为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减排,近日我市出台《广元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15年起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总面积为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底,完成新建绿色建筑8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节能50%的目标,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方案》明确,我市将建立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可再生能源利用、废弃物回收等规划体系,优化能源集成利用,发展分布式能源;鼓励城镇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积极引导建设绿色低碳城区,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2015年末城市规划区、县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95%以上。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到2015年末,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推动建筑产业工业化,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提高成品住宅在市场供应中的比重。
着力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化运用,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烧结空心制品、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利用发展,到2015年末,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区主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全面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标识门窗。
《广元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促进绿色建筑在我市的推广,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