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新农村规划建设水平,结合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4年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继续举办全省新农村建设镇(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第15-18期的培训。培训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厅主办,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承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全省镇(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使全省新农村规划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市(州)、县(区)村镇规划建设分管领导;村镇科(股、站、办)长;镇(乡)在编专职规划建设管理人员。近两年新入此岗位从事镇(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不属村镇建设口人员不纳入本次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主要有10个方面的内容:1、统筹城乡战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要点、全域规划(多规合一)、四川新型城镇化要点及百镇建设试点行动解读。2、县域新村建设总体规划要点、镇(乡)村规划要点解读、镇(乡)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详规划要点、部分《优秀新村规划图集》解读。3、施工图识读和《优秀农房设计方案》解读。4、镇(乡)、村规划建设实例解析。5、镇(乡)、村规划管理与执法,乡村规划管理审批程序和要点解读。6、镇(乡)、村基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镇(乡)、村及农房风貌设计与塑造。7、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构想、实施方案、推进措施、值得注意的问题。8、镇(乡)村质量安全建设与管理,《四川农房抗震设防和农村危房维修加固技术》解读。9、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与管理,镇(乡)村市政设施维护与管理。10、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规划相关内容。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地点:德阳市天韵酒店(德阳市龙泉山南路二段221号),酒店具体位置(详见附件3)。
(二)培训方式:培训采取专家授课、案例讲解、实地考查和学员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三)培训分期:以市(州)为单位,分片分期进行。2012年全省共举办了5期培训,2013年共举办了9期培训,今年计划共安排4期,即第15期至第18期,每期约200人,每期培训时间约10天。
第15期:成都市120人、自贡市20人、泸州市25人、绵阳市12人、遂宁市10人、雅安市10人,共计197人。
(报到时间:2014年5月19日,培训时间:5月20日~5月29日)
第16期:广元市96人、内江市49人、巴中市57人,共计202人。
(报到时间:2014年6月3日,培训时间:6月4日~6月13日)
第17期:德阳市27人、乐山市10人、达州市153人、资阳市10人,共计200人。
(报到时间:2014年6月23日,培训时间:6月24日~7月3日)
第18期:攀枝花10人、南充市125人、宜宾市16人、广安市10人、眉山市10人、阿坝州10人、甘孜州10人、凉山州10人,共计201人。
(报到时间:2014年7月3日,培训时间:7月4日~7月13日)
各市(州)第15-18期的培训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意义重大、任务明确,参训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通知要求,下分名额,抓紧落实培训对象,按时上报。
(二)认真组织。本次培训是继去、前年本专业大规模培训后的最后一次继续专题培训,培训费用仍由省上统一安排,不向学员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各地要认真组织培训对象,正确处理好参训人员工学矛盾,确保培训效果。培训合格后,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各地也要结合本次培训,适时开展对兼职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分级培训的工作,以适应新农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协调,尤其是单设了规划局的市(州),要根据培训名额分配,协商安排好辖区各自的参训人员的分配数。
2、参加每期培训的市(州),请于每期开学一周前将《镇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2)发至乔小华老师邮箱。
3、培训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在培训期间的表现于培训结束后向学员选派单位反馈。
4、请每期参加培训的市(州)各确定1名带队领导负责所在市(州)学员受培期间的全程管理和工作协调。
5、学员报到时,请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联系人:王建平(村镇处) 028—85564262,13908192139
乔小华(四川建院)0838-2655399,13808102023
邮 箱:393922172@qq.com(乔老师) 传真0838-2652517
附件:1、第15-18期培训名额分配表
2、镇(乡)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
3、培训酒店具体位置图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