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 (州)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要求,经研究, 决定从2023年2月20日起,受理建筑业企业二级资质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 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 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直接申 请二级资质。企业取得二级资质后,原有三级资质自动注销。
二、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和技术 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 准》(建市〔2014〕159号) 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 (或注册建造师) 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它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可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www.sczwfw.gov.cn ) 直通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搜索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选择施工资质新办 或施工资质增项或施工资质升级 查看办事指南,按规定提交材料申请办理。
四、企业应按规定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对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我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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