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气发〔2021〕144号
各公司、各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做好2021年度营商环境获得用气评价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领导小组
组 长:朱 恒 党委书记、董事长
向仕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陈良若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杨俊良 党委副书记
余 杰 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秦 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 波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刘正军 副总经理
成 员: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部,由发展部部长肖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3.负责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评价工作的督查督办。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用气二级指标“获得用气流程、耗时、费用、价格及便利度”,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班工作小组,分别为:获得用气流程、耗时及费用小组,获得用气价格及储气设施建设小组,获得用气便利度及智慧燃气建设小组。

备注:所有资料包含但不仅限于政策文件、实景照片、网页平台类截图、影像类资料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各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部门职责,指导相关业务工作。各专班组成员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工作内容,开展相关工作,专班组成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科学组织,强化落实。各专班组实行周例会制。主要研究相关工作推进进度,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相关工作全面履行。
(三)发展部、纪检监察部要加强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任公司(部门)、个人进行通报。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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