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购房补贴 | ||
| 写信时间 | 2025-08-28 | 发布时间 | 2025-08-28 |
| 信件内容 | 我在24年5月购入新房并完成备案,享受的是《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请问其1%的购房款补贴是在拿房产证时自动结算还是需要走程序进行申请。 | ||
| 回复内容 |
董明志: 您好!您在局长信箱咨询关于“2024年购房补贴”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8月29日8:55分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您在2024年5月进行网签备案购入的新房,在政策有效期内,能申请购房补贴;因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提交不动产权证等相关资料,请您在办完房产证后去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A110办公室申请办理购房补贴。 感谢您的来信!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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