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9—10日
2.资格审查地点: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四楼人事科(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
3.联系电话:座 机:0839-3266133
手 机:18113690839
三、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下载打印填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或县区人社局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年以上的办公室工作经历证明1份;
6.若考生为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经费性质和本人身份的证明(例: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管理人员或专技人员)。
特别提示: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7年2月9日只审查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2月9日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2月10日进行(即2月10日只审查递补人员)。
2.面试采取文秘写作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秘写作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30%。
3.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未尽事宜请详读《关于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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