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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案件曝光

发布时间: 2020-07-16 来源:市局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通知》(川建招标发〔2020〕177号)对“加强对系统治理工作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宣传,特别要做好典型案件查处的宣传”的要求,我局现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我局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案例进行曝光。

被处罚人违法违规情况处罚情况处罚依据处罚文书编号处罚时间
四川鼎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鼎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湿地公园湿地多塘系统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招标比选中,提供的职称证书存在虚假。1.中标无效; 2.罚款人民币20482元; 3.纳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广住建局罚〔2019〕第47号、广住建函〔2020〕8号 2019年9月25日、2020年1月19日
何峋嶙四川鼎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湿地公园湿地多塘系统生态修复项目二期招标比选中,提供的职称证书存在虚假。何峋嶙负责组织编制本次投标文件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2048.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广住建局罚〔2019〕第47号2019年9月25日
四川耀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耀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东坝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比选中,提供的社保证明存在虚假。1.中标无效; 2.罚款人民币9354元; 3.纳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广住建局罚〔2019〕第45号、广住建函〔2020〕8号2019年9月26日、2020年1月19日
冉宇四川耀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东坝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改造项目招标比选中,提供的社保证明存在虚假。冉宇负责组织编制本次投标文件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罚款人民币76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广住建局罚〔2019〕第45号、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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