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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1 来源:市局网管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经开区建环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安办〔2018〕82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现作如下安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力抓好“双节”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以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针对“双节”长假安全生产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消除隐患,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各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积极开展“双节”期间在建工地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抓好深基坑、高边坡、陡崖地带、脚手架、建筑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围墙等重大危险源和临时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查实查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对建筑工地所有人员进行“双节”期间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监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和安全专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立即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建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严禁节日期间盲目赶工期、抢工期。施工期间,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值班人员严禁擅自离岗。

三、严格执法,加大全市施工现场执法巡查力度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法督察,有力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双节”期间巡查工作要与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日常监督执法相结合,切实加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执法巡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双节”期间要安排专人昼夜值班,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或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值班员职责,凡值班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确保“双节”期间建筑工地绝对安全。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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