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883号)精神,按照文件规定的评选条件、范围和程序以及相关要求,经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拟推荐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利州区爱卫办为先进集体,拟推荐市城管执法局祖文林、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吴琨、苍溪县环卫局安三勇、旺苍县东河镇政府李平、剑阁县城市管理局敬占煦、青川县卫生计生局袁正华、利州区环卫局胡家杰、市城管执法局昭化区分局郭琴、朝天区城管执法局冯万荣、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保障局肖志洪为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反映情况的,请于2017年10月19日—10月25日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反映问题要署真实姓名。
联系方式及电话:广元市爱卫办 吴琳,0839-32655539
广元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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