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第157号令),为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保障交通畅通,从2020年10月23日起,城管执法部门对车辆违法停放情况进行图像记录并移交公安交管部门审核。机动车驾驶人在30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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