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为积极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7月1日前,有在市、县新办和增项资质需求的建筑业企业请及时完成申报。
二、2021年7月1日起,市、县两级暂停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
三、下一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有关工作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另行通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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