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于近期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1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条件、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条件
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 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共邀请10名群众代表参加,群众自愿报名,经本机关审查后确定参加人员。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等其他人员由本机关邀请。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6: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填好《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2419275021@qq.com,或者直接送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政策法规科(利州区嘉陵街道办事处蜀门北路二段30号),联系人:舒诗涵,联系电话3275512。本机关将认真核实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知参会代表本人。
六、其他
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修订)》
2. 《报名登记表》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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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修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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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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