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广元市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制定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2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地点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四、听证代表条件、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产生方式
选择14名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以自愿报名的方式,经审查后确定人员,并邀请参会。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代表由组织机关负责邀请。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地址、联系电话和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填好《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69571510@qq.com,联系人:李晏,联系电话:3275512;或纸质材料送至利州区嘉陵街道蜀门北路30号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政策法规科。组织机关将认真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并通知参会代表本人。
六、其他事项
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广元市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 《报名登记表》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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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登记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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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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