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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3-24 来源:市城管执法支队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3年清明节期间定点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市城区街道、广场、绿地、公园、廊道、河滩、居民小区、公(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和水源保护地焚烧香烛冥纸(币)。严格遵守《广元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城周林区祭祀。

二、严格执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广府通〔20181号)规定,祭祀活动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弘扬时代新风,移风易俗,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和家庭追思会等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摒弃陈规陋习,引导文明祭祀。

四、市城区定点祭祀地点为:

(一)东坝片区:望江社区解家岩棚户区空地。

(二)嘉陵片区:将军桥城北职中河边空地。

(三)南河片区:接官亭社区赵家洼河坝。

(四)上西片区:则天北路社区望乡台大桥对面红砖围墙内空地(靠河边)、上西中储粮库下穿路口空地。

(五)雪峰片区:华山路社区干河坝。

(六)万缘片区:源老街废弃菜市场空地。

(七)河西片区:杨家岩东区社区影剧院空地、金谷路与利州西路交汇路口空地。

(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社区工贸世家8号楼背后、铁路社区金螺号幼儿园前河西邮局旁。

五、定点祭祀时间:202343日—45日,每天10:0022:00

六、市民政、公安、住建、水利、林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巡查监管,对不在指定地点焚烧香烛冥纸(币)等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引导进入统一设置的祭祀点祭祀违反定点祭祀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元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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