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府采购规定要求,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广元市海绵城市科技馆布展设计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广元市海绵城市科技馆布展面积约1000平米,旨在打造成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展示基地、海绵城市信息管控基地、海绵城市建设科普教育基地、海绵城市建设创新孵化基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发基地。广元市海绵城市科技馆主要由序厅、海绵城市背景展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展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展区、海绵城市建设原理展区、海绵城市建设创新展区、休闲文创区和会商室等组成,以充分展示我市海绵城市规划、总体思路、建设目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比选项目:广元市海绵城市科技馆布展设计项目,预算费用10万元。
三、参加本次局内比选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提供以下资料
1.比选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行贿及其他犯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活动;
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截止至递交比选文件时间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比选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四、比选地点: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绵中心
五、本次比选邀请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公告及截至日期
(1)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
(2)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比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城市供排水事务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
联系人:沈先生,邮箱:1106087721@qq.com
联系电话:0839-326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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