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精神,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创新建设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投资项目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按照全程覆盖、网上流转、统一标准、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进一步改进建设工程竣工环节监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梳理各部门、各单位竣工核实验收需求,建立协调统一的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标准体系。改进建设工程竣工现场验收监管方式,实行联合验收、限时办理。依托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管效率和质量。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联合验收。整合各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统一时间、统一标准,一次性进场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市政公用单位验收工作质量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履行专业监管职责。
(四)验收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市通发办、国家电网广元供电公司、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其中,参与现场核实验收的包括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国家安全局(参与涉密工程验收)。
(五)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实行竣工联合验收(下称“联合验收”);按规定可不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市政工程自愿申请联合验收;涉及国家安全及国家秘密、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可不纳入联合验收。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下过街通道)、城镇给水排水、城镇热力、城镇污水处理、城市道路照明、城镇燃气、城镇环境卫生(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工程。
二、主要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牵头部门要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将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验收、竣工备案等事项纳入“一张表单”管理,制定精简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
(二)优化审批机制。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一窗进出、统一受理、全程在线、联合验收”的运行模式,制定精简统一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批。取消各种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定的前置审批服务事项及审批涉及的中介事项,实现建设工程审批能减尽减、能合则合,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环节。
(三)改革验收方式。对于依法需要进行竣工核实验收的建设工程,各部门、各单位可以依据竣工测绘报告、专业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和其他必要的材料,不再进行现场核实验收而直接核发相关认可文件;参加现场联合验收的建设、自然资源、国动(人防)等部门,可以依据需要到现场进行验收核实,现场签署竣工验收意见,履行部门(单位)审签手续后将验收合格文件统一提交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出具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视为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企业无需再单独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强化部门协同,切实高效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一件事”落地落实。各专项验收部门要做到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明确分工、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落实。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视情况将处理结果报送市级有关部门。
(三)积极引导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改革工作和成效的宣传,引导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改革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事项清单
2.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材料清单
3.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申报表单
4.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办事指南
5.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现场意见书
6.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合格意见书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广元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广元市气象局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 |
关于印发《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件事”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6).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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