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7号)、《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全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广元和信·凤凰世纪城·紫荆华庭(11#地块)一期、二期(1#、2#、7#-15#、19#、20#及附属工程)项目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审查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我局组织专家审查并向社会公示,认定广元和信·凤凰世纪城·紫荆华庭(11#地块)一期、二期(1#、2#、7#-15#、19#、20#及附属工程)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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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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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和信·凤凰世纪城·紫荆华庭(11#地块)一期、二期(1#、2#、7#~15#、19#、20#及附属工程)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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