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09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转发你们,一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试点。各县区可在国有企业中开展支付担保试点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为国有企业的,可要求其向承包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方式、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方式。

二、积极推广。各县区要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民营企业向承包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担保,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办法(试行)》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