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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水利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15 来源:市局办公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川建建发〔2019〕3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至3月底)

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照相应法律法规,对是否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并限时整改。如实填报《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自查表》(附件2),于3月25日前报企业所属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市属企业直接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全面排查(4月至9月)

市、县两级住建、人社、交通、水利部门在所属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参保、人事档案、工资发放等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补充通知》规定的6种情形除外),人社部门重点排查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执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行为。自2月起,县区各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附件3)报对口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各市级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交市住建局汇总后报省住建厅。

三、监督检查(9月-11月)

市住建局联合市人社、交通、水利部门牵头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随机抽查,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市住建、交通、水利部门应做好各县区、各企业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市、县人社部门负责提供人员社保缴费信息服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县区各部门应及时总结自查自纠情况,并于3月25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于3月28日前将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工作总结交市住建局汇总后按要求上报省住建厅。

(三)市住建、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开工程建设领域职业资格“挂证”问题举报联系方式(附件4),对投诉举报事项逐一登记,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实并查处。

(四)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各级人社、交通、水务部门要将联络员名单、电话等信息于2月18日前报市住建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畅通。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自查表

3.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

4.广元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水利局

2019年2月14日

(市住建局联络人:刘磊, 15928235600, 1823705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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