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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6-27 来源:市局网管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在社会稳定方面影响的意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16】313号)以及《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广委办【2017】3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概况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元的物业管理工作,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结合广元实际,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广泛征求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各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市级13个部门的意见,经过多次研讨和两次公示,形成了《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送审稿)》。

《广元市物业管理办法》共计7章47条。

1.第一章总则共7条,对本《办法》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主体责任、机构设置和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作了相关规定。

2.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共12条,重点对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能职责,议事方式等内容作了相关规定。

3.第三章物业服务管理共16条,重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格、诚信管理、承接查验、安全管理、收费价格和标准等作了相关规定。

4.第四章物业设施设备管理共5条,重点对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配套设施建设、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物业交付等作了相关规定。

5.第五章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共2条。重点对维修资金的管理作了相关规定。

6.第六章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共2条。主要对老旧小区的改造和管理进行了规定。

7.第七章附则共3条。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流程

1、建设单位委托评估单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评估单位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进行项目分析,初步项目的风险因素,确定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并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评估单位对项目进行详细分析,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和分析,征求各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评估单位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5、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审工作。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各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各相关权责部门等。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办法颁布实施的态度(包括:您对本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否支持,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各主体的权责等是否明确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调查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

联系人:王国强

联系电话:3261371

邮箱:695445754@qq.com

评估单位:广元市驷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元市万缘万达中心1711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550969003

E-mail:252415539@qq.com

六、公示周期

本次网络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估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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