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9 来源:市局网管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环局,各施工企业:

为加强对建筑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18〕294号)和《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0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企业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局决定对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市外施工企业、四川鸿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市内施工企业和2017年度核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广元市万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市内外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名单附后),核查事项包括企业资质条件和市场行为,请各企业做好相关准备。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资格)条件核查

1.省内企业:企业法人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上载明的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的人员、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情况是否符合住建部资质标准和相关规定。

2.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办公地址、执业人员等是否与录入登记信息一致。

(二)企业市场行为核查

1.核查省外建筑业企业是否进行入川信息录入登记。

2.合同备案情况:核查被抽取的工程项目是否办理合同备案。

3.工程项目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核查项目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是否符合相应法律法规,是否与项目实际情况一致。对建筑业企业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补录的工程业绩进行抽查。

4.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核查中标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是否按照《四川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和监理从业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相应人员。

5.工程项目履约与质量安全保证情况:核查被抽取的项目合同履约情况,现场质量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形。按照环保治理要求,核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机械排气污染控制情况。核查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是否存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形。

6.劳务用工情况:核查是否对建筑劳务用工实施实名制管理,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工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是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核查项目现场生产、生活的安全和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7.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司法裁定等情况:核查企业是否存在拒绝执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法院判决、仲裁机关裁决或经公证的调解书等行为。

三、核查时间

从2018年7月9日开始,2018年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8月10日)。各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二)核查阶段(2018年8月11日至2018年9月10日)。我局将对各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办公场地进行核查,按照边查边改原则,及时处理解决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核查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

(三)汇总上报阶段(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1月30日)。我局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按规定进行处理,并于11月30日前,汇总动态核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核查方式

采取集中核查和实地核查方式两种方式。

(一)集中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前十天将核查企业通过网上或电话进行告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近3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机械设备购买发票、建造师注册证书、相关专业人员职称证书、现场管理人员证书、技术工人证书、近3年来公司承担工程(含竣工和正在施工)项目清单及工程报建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集中核查。

(二)实地核查。在集中核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如需实地核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派有行政执法资格相关人员前往受查企业的固定经营场所以及施工现场进行核查,核查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核查企业发出《动态核查通知书》。核查采用座谈会的形式开展。核查人员对企业提供资料逐一核实后,如实填写《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表》,并要求被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核查表末页上签字确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拒绝签字的,核查人员应在核查表上签字并予以说明。

(三)核查结果评定。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按照《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动态核查办法》(川建发[2014]07号)所附的动态核查判定标准,对核查结果进行判定,并向判定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发出限时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满经我局或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复查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企业依照《办法》依法作出责令停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纳入下一年度动态核查范围,市内企业一年内不受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市外企业3年内不得在我市范围内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连续两年核查为基本合格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按照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标准,重新核定资质。

五、核查要求

(一)受查企业与核查人员若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企业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施工现场予以配合核查。

(三)核查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核查,不得违反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受查企业与核查人员若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6日

附件

广元市2018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动态核查名单

市内企业(17家):

广元市万科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广元市力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磐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元市浩德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坤桥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鸿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元市富瑞节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杰仁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聚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凯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千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森雅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万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鑫晟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元市德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东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元市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市外企业(15家):

华蓥市中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剑阁剑阁县中医院)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州利州区五万平方厂房)

四川阆中金地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利州锦汇新城2期)

四川恒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川青川县城东山公园建设项目)

绵阳志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川滨江华府)

四川省赛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苍溪思源实验学校)

四川泰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苍溪御品澜庭)

四川盛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苍溪人民医院分院门诊楼)

四川兆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利州西路二段及延伸段改造工程)

四川云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站前广场北侧人行地下通道工程)

泸州南方建筑有限公司(挪威森林北侧道路工程)

江西省园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皇泽寺文化产业“凤街”项目)

四川中鑫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元市中心血站业务楼建设项目)

日昌(福建)集团有限公司(万缘新区(恢复)照明工程)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元日航机电高新产业园)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