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元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相关要求,公开征集《广元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广元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的编制,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6】235号)的有关精神,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指标体系中的7大类、57项指标,完成广元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广元市国家园林城市申报材料编制;包括《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纸质材料的全部内容(提交纸质文本一式陆套,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以及创园台账的收集、制作、指导、归档、完善,全程参与创园活动。
三、项目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及本公告要求。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中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或具有林业或园林类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内容包括营林造林和绿化规划设计等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发布征集信息,仅采取现场报名一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5:30分(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三楼市创园办(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4.报名文件要求: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及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六、评选方式
1.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30万元。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符合资格要求且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综合计分评审办法: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评标办法。
2.2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和总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最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报价最低中标。若总分与报价均相同,则现场随机抽取。
2.3开标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2.4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研究处理或决定。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属征集人和评选委员会。
2.5评标标准
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标满分为50分,技术标满分为50分,。
2.5.1商务标评分标准:
本招标项目设最高限价,低于最高限价(不含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不参与商务标的评审。投标报价中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有效报价和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2分,每低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
2.5.2技术标评分标准:
2015--2018年以来的创园申报材料编制相关业绩(满分40分)。提供一份相关合同得20分,未提供相关合同的不得分。(相关业绩成果备查)最高得40分; 投入本项目人员具有相关注册证书的得10分。提供壹名得5分,最高得10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4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市创园办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在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申请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条款。
3.申请人必须对征集人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图件的保密性负责。
4.本次征集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12号市住建局三楼市创园办
联系人:向女士 0839-3263396
咨询人:罗先生 18080730693
广元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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