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购房群众:
《广元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5条措施》(广府发〔2015〕13),已于2017年6月30到期并停止执行。为确保对农村居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城镇低收入家庭三类人群财政补贴落实到位,请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众本人,于2017年9月29前持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办理申请财政补贴事宜,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行承担,请相互转告。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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