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环局:
为深入开展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根据《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住建发〔2020〕16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审批企业资质专项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抽查时间
2020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二、专项抽查对象及抽查人员
(一)省住建厅要求抽查并限期整改的第一批次,市级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核查人员:唐勇、付强、王仲强、王政、杨纲、严丽、刘建成、李镇彤
(二)按照各县2017年以来已审批企业数随机抽查5-10家企业审批情况及事后核查情况(名单详见附件2)
抽查人员
1.第一组:
组 长:张 帆
成 员:韩军山、吴麟峰
专项抽查苍溪县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情况
2.第二组:
组 长:熊明和、唐 勇
成 员:王仲强、严 丽
专项抽查旺苍县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情况
3.第三组:
组 长:王海军、白 果
成 员:付 强、刘建成
专项抽查剑阁县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情况
4.第四组:
组长:陈云刚
成员:杨 纲、李镇彤
专项抽查青川县有关建筑企业资质审批情况
三、专项抽查方式
采取查看资料、社保查询、网上查询、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四、专项抽查内容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四川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审发〔2015〕396号)有关规定,提供如下资料以备抽查。
(一)建筑业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有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和考核或者培训合格证书;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
(七)企业有关施工业务的证明资料,有关企业管理制度的文件;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专项抽查小组要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标对表,逗硬开展资质审批抽查,填写《建筑企业资质专项抽查表》(详见附件3),并形成抽查情况报告,于7月15日17:00前报送市局系统治理办公室。
附件:1.广元市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严重不达标企业名单
2.随机抽查扩权县审批的资质建筑业企业名单
3.建筑企业资质专项抽查表
2020年7月9日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电话:李镇彤 电话:0839-3272102 QQ:37855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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