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经开区建环局、市城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7月初,四川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对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工作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察,指出了我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此,我局高度重视,以此为契机,结合省厅专项督察、省运会工地规范管理等行动,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体检查等开展方式,对我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在建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督察。我市高度重视,在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为组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三大战役”暨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章立制,健全联动机制。为有效遏制和治理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突出的问题,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广规建住[2018]352号),进一步完善各在建工地责任主体自查、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并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我市大部分县区也分别结合辖区实际,相继印发一系列文件通知,健全完善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规章制度。昭化区制定《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扬尘整治内容,明确工程参建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朝天区制定下发了《朝天区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建工程扬尘治理情况开展巡查。青川县印发《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备案审查、施工扬尘巡查、污染天气应对、社会监督投诉等工作机制等。
(三)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整治工作落实。我局就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反馈的问题,立即召开市城区扬尘治理监管专题暨约谈会,对省环保督察组检查市城区在建工地现场扬尘治理的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这次环保督察指出我们在扬尘治理工作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距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我们要认真反思、及时总结,进一步提高认识;二是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市质安站对建设工程牵头总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局相关科室对负责的项目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标准。对所有工地一一排查,抓典型、带全面,对违法企业严格处罚;四是进一步主动作为。高度重视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及早介入,认真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五是逗真碰硬、铁腕治尘。实行“零容忍”,严管重罚,持之以恒。六是迅速行动,明确时间要求。立即响应启动全市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梳理和排查,建立情况动态报送机制和城监大队等科室的脸蛋监管处置机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7月底前,全市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取得实效;七是示范带头,公开承诺。局党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作出了不为相关企业说情打招呼的专项承诺,各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管好自己,绝不为相关企业说起,说得起硬话,打得出硬招。随即,我市质安站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地查缺补漏,严格执行“6不准”“6必须”“8个100%”,我局立即对市城区在建工程深入开展扬尘治理检查工作。目前大部分工地按要求落实施工围挡并安装喷淋设施、主要道路硬化、设置洗车台及冲洗设备等扬尘治理措施。全市基本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执法力度,铁腕治尘。截至目前,全市已出动检查人员462人次、检查工程项目274个次,发出《整改通知书》50份,约谈相关责任人25人次。按照《广元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监管责任的通知》(广污防办[2017]5号)责任分工,我局向市城管局移交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3个,擅自开工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17个,提请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行政处罚。
二、目前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不够,安排部署不到位。一些县区未将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列入重点工作予以安排,整改措施不力;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有的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口头,没有落到实处;有的虽然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作用发挥不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未形成整治合力。
(二)标准不高,扬尘治理监督工作待加强。个别县区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执法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没有开展行业排查,没有举一反三,重检查轻执法,监督执法威慑力不足;有的县区扬尘治理内业建档不完善,工作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未报送。部分项目参建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未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扬尘治理投入不足、标准不高,自查自纠流于形式,裸露土方覆盖不严或未覆盖,喷淋系统开启次数少或未开启,未洒水压尘清扫地面或未能及时清理并覆盖建筑垃圾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三)进展缓慢,重点工作推动不力。
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项目5个。
1.针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反馈我市万缘片区贵商大厦写字楼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问题,我局书面向市城管局移交了该项目的违法行为,请城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查处。并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四川龙申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2.对省环保督促“回头看”广元督察组暗访发现的东方新天地、日航工业园二期工地、苍溪县仁信医院建筑工地、旺苍县白水镇污水处理厂均存在裸土未覆盖、打围不彻底、未配备湿法作业设备、道路未硬化、进出口冲洗设施不规范等施工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我局就上述项目分别向相关责任单位去函,要求对整改情况书面函复我局。截至目前,利州区还未做出书面情况回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全市住建系统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自觉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环境保护同实际工作有机融合,加强统筹组织,层层夯实环保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常态化推进。要将省、市关于扬尘治理的相关文件传达至辖区每一家企业、每一个项目,引导责任主体牢固树立扬尘防治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二)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整改。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细化措施,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要定期调度汇总整改进展,对整改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办、约谈和问责。
(三)举一反三,统筹推进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以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广元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为工作的着力点,紧盯扬尘治理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的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要摸清底数,落实治本之策、系统施治,加快突出问题整改,加大季度工作点评和考核力度,加强整改工作的宣传和與情引导,及时公开整改结果,通过督察整改增强解决扬尘治理问题的信心。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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