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局):
今年7-8月份,广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及市、利州区国卫迎复审指挥部办公室曝光了市城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增强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现将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广元市金达物业有限公司、广元市良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元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物业管理区域均存在杂物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牛皮癣广告多、排污管道等设施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利州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书均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广元市金达物业有限公司、广元市良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整改过程中推诿敷衍,以物业收费低、收费难等各种理由搪塞,不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乱象问题得不到根治,负面影响较大;广元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整改过程中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整改落实效果不好,整改后问题出现反弹。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房发〔2011〕132号)文件,给予广元市金达物业有限公司、广元市良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元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家物业服务企业分别予以信用记减20分,并对以上三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各县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房管局)要进一步认真贯彻《四川省住宅物业管理规程》,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共用部位清洁、绿化维护、垃圾清运及消杀等环境卫生维护事项的具体责任,制定小区环境维护管理制度,对小区垃圾实行分类和及时清运,建立健全小区环境卫生维护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物业管理模式,不断提升行业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特此通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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