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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领域建筑施工负面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5-08-26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项目名称:四川涪田粮油有限公司粮油深加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址:朝天区中子镇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四川涪田粮油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四川唐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广源龙鑫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

安全隐患:基坑施工无支护、违规临时堆载、无安全警示标志、作业人员无安全帽等。其中,无支护基坑周边违规临时堆载属重大安全隐患。

未遵照暂停施工的整改指令。主管部门8月11日下达暂停施工的整改通知单。8月14日,经我局暗访检查,该项目在未向主管部门报送整改结果、未经现场复核下,自行开展了下一步施工。

8月11日,朝天区住建局下发暂停施工的整改通知

施工人员现场作业未佩戴安全帽,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

基坑无支护

工人作业未戴安全帽、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基坑无支护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六十四条规定: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无支护基坑周边临时堆载属重大安全隐患,依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四条  施工临时堆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无支护基坑(槽)周边,在坑底边线周边与开挖深度相等范围内堆载。

主管部门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后,该项目并未按照指令暂停施工,整改现场质量安全隐患。该行为也分别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安全提示

各位作业人员:

请务必重视工程质量安全,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确保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施工措施。对于基坑施工等高风险作业,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规堆载和无支护施工。

同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质量安全隐患。对于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经主管部门复核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我们呼吁广大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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