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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7年地震应急 准备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15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各科室、局属单位、市规划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好2017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部署

(一)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

2013年,我局以广规建住发〔2013〕37号印发了《广元市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了全市建设系统应对破坏性地震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指导全市抗震设防区内规划建设住房系统地震应急工作。由于机构和职能职责的调整,将“4.5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之4.5.3条”修改为“ 4.5.3 市规划局(1)加快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力度,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城镇综合防灾规划等专项规划必备内容同步规划。(2)负责指导地震灾区城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根据需要,牵头或派人参加市政府(或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恢复重建规划的有关工作;(3)根据指挥部指示,组织规划专家对灾区(或临震区)进行对口技术支援;(4)负责震后恢复重建规划专家组的组建、联系和指导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各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建立各类应急队伍和装备数据库,为震后抢险提供人员和大型机械储备

我市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按照有关要求,组建了震后城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性应急评估专家队伍、市政公用设施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急抢险预备数据库等应急预备队伍和设备(名单附后)。(责任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市质安站、城建处、建管处)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提高建筑物抗震防灾质量

市、县房管部门要尽快安排开展老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城建、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及时对燃气、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以及风景名胜区内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停工停运。(责任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市房管处、城建处、风景处)

(四)抓好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建设,以满足城市防灾、减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功能需要

城乡规划部门要加快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力度,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城镇防灾规划、专项规划的必备内容同步规划,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完善各类标识和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城建处)

(五)开展必要的综合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住建部门应积极参与应急、救灾等部门开展的各类防灾演练,局安办要把综合防灾、应急纳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演练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日常训练、演习和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局办公室、局安办)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部署。地震应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县区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门领导归口抓,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统筹部署,积极主动履职、上下通力合作,迅即组织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三)监督检查。省住建厅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进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参照上述部署,明确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牵头归口部门,建立上述各项工作的明细台帐,做好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3月底前将上述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勘设科技科。

附件:1.广元市城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应急评估专家名单

2.广元市市政公用设施应急预备救援队人员名单

3.广元市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应急抢险预备数据库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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