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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3-16 来源:gyjswpsf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局党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张小虎同志为体检人选,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入围人员

考生 姓名 遴选单位 遴选 岗位 职位 编码 准考证号 备注
张小虎 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文秘管理 2016080 7011507013227 按照公告规定 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时间

请体检入围人员于2017年3月20日早上8:00前到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四楼人事科报到。体检具体医院临时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大头照片1张。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不吃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五、体检纪律

体检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家属(亲友)随同。按带队工作人员要求逐项检查,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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