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相关规定,就《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报名办法:
(一)凡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及本市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即日起都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网络的方式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16时。
报名时公民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告知姓名、职业、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单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证明,并确定代表本单位参加听证代表(仅限1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和邮编等。
(二)《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
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以在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网站(http://jsj.cngy.gov.cn/)下载。
(三)报名的公民和单位应同时准备不少于300字的发言主要内容。
(四)听证会参加人数不超过30人。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并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其本人。
三、报名地址及邮箱
地址: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利州东路612号)
邮箱:867565126@qq.com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0839-3263421
2.《广元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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