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农工委,各县区规划建设和住房局、房管局、以工代赈办,经开区建环局:
为着力强化我市安居扶贫农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以下简称农房)的建设管理,确保农房工程质量,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房建设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房屋选址技术导则》、《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等法规,认真贯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川建发电〔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房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房选址工作。农房选址应选择坡度比较平缓稳定的基岩或坚硬土等有利地段建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房要按照《四川省农村房屋选址技术导则》的规定,坚持“三避让”原则,即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行洪通道;做到“有利于道路交通、有利于设施配套、有利于生产生活”,严格执行选址审查、审批手续(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提供的选址表格),集中安置建房选址必须做好地质危害性评估;分散安置向国土部门申请组织核查,确保户户选址安全;强化选址对农房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农房建设和改造首先确保选址安全后方可实施。
二、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农房设计总体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环保、美观”的原则,其中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设计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所有农户建房必须有本县区审查批准的图集,作为农房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农房设计首先要保证抗震设防要求,我市个别县区为抗震设防烈度7度,D级危房重建和无房户新建必须严格执行《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技术规程》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施工技术导则》等相关标准;C级危房维修加固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的技术要求进行处理,改造后农房必须达到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农房设计还要体现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和环保原则,满足农房防洪、抗震、防火等标准规范要求。要尽量选用当地材料和施工工艺,合理控制建房成本。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县域县情,及时组织编制安居工程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集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专用图集,各乡镇因地制宜选用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通用图集和专用图集,并指导建房农户使用。严格按标准设计或通用、专用图集管理,对选用图集作局部调整的,应委托设计单位或设计人员进行调整确认。
三、强化农房施工管理。所有农房建设,首先要取得建房许可手续,规划建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方可开工建设,并将建房许可等手续纳入开工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按图施工。全市农房建设必须取得审查合格的图纸或图集才能施工,严禁无设计图和不按图纸施工的行为。三是必须使用合格材料。水泥、钢材、砖等建筑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为农户提供建筑材料检测服务,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合格。加强对城乡建材市场的监管,积极与质监、工商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切实防止不合格或劣质建材进入安居扶贫农房建设市场。四是集中安置建房要执行建设工程基本程序,统一招投标,依法组织施工和验收,遵守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加强重要工序的监督巡查、技术指导和重点环节监控,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五是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每户建筑面积的标准和严格执行新建必须拆去原老、旧、危房的要求。
四、加大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力度,控制好重点环节部位质量。一是各县区要成立农房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落实好各乡镇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多措并举确保监管人员配置到岗到位,必须保证一个村有2个以上质量安全员或技术工匠专职负责质量安全监督(鼓励委托监理公司实施监理),做到从农房的定位放样开始介入,对按图施工、建材质量、施工质量等心中有数,做到辖区内新建房的质量不留隐患。各县区可委托市局专项培训或购买社会服务,确实派不出人员学习的村镇(乡)也可向市建筑业协会申请由其统筹社会力量予以委派,对集中安置建房必须按照规定委托具备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其进行监理,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和责任,要求质监员每查一户农房都要填写“农房质量监督表”。“农房质量监督表”内容包括施工进度、工匠是否持证上岗、有无设计图纸、是否按图施工、房屋质量检查情况及整改处理情况,并由建房户签字、质监员签字,并对其监督检查质量负责。对结构质量、安全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的农房及时发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做到整改有结果、有反馈,保证农房质量,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农房竣工验收和档案管理。一是加强农房竣工验收环节管理,农房投入使用前须指导和帮助建房业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安居工程中农村廉租房项目(含集中安置)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建设和验收,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经验收合格备案后的农房,方可办理相关权籍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农房,国土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二是以乡镇为单位汇总装册,以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廉租房为类别,分户、分村整理安居扶贫建设工程档案。档案内容严格执行“四书一报告”,即农户建房申请书、农户建房承诺书、施工安全承诺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含施工过程质量安全资料)。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中共广元市委农工委 广元市以工代赈办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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