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财企〔2007〕33号)等规定,现就规范建筑业企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参与我市投标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筑、交通、水利、国土、园林)都必须按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二、从2015年5月1日零时起,已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储备库的建筑业企业,凭银行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投标密钥延期手续。未办理密钥延期手续的,将不能从事网上投标活动。
三、即日起,凡新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储备库的建筑业企业,须持银行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凭证及相关资料,经各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投标密钥手续。
特此通告。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市 财 政 局
市 安 监 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5年4月15日
蜀ICP备05000522号-6 网站标识码:5108000044
主办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39-3266750 维护单位: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信息中心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