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气发〔2021〕160号
各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根据《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用水用气服务标准的通知》(广住建〔2021〕187号)文件精神,对《业务办理服务时限承诺》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办理服务时限承诺(修订)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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