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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26 来源:市局办公室 分享: 【字体: 打印

为确保局机关日常办公的正常运转,我局拟对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此次比选活动。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

(二)项目业主: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服务地点: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

(四)服务内容: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

(五)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产品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取水许可证;

2.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6日至2019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3-11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申请文件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9时;

(二)递交申请文件地点: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4楼会议室;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等其它方式递交的申请文件,所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比选。

(四)申请文件应装订成册,用封套进行密封包装,并在封套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鲜章)。

五、项目比选

(一)比选时间、地点与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相同。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或损害其他比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进行比选,一经发现有相互串通报价行为,评审委员会有权终止比选并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六、评审办法

(一)本次比选按既定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得分最高的作为中选人。若存在最高得分相同的申请人,取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若报价也一致,则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二)本次比选过程在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审计科现场监督下进行。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广元市利州东路612号

联系人:范伟

电 话:18111772808

附件:1.桶装饮用水供应服务项目比选申请文件.docx

2.评审内容及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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